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兩人在庭上表明不認罪,控方於2月4日舉證完畢,法庭決定將案件押後至3月9日續審,屆時將處理李卓人一方提出毋須答辯,以及「共謀者原則」爭議。辯方透露若法庭裁定表證成立,李卓人擬作供,包括講述支聯會成立的歷史。
案件於1月22日開案,控方指支聯會以「民主或六四事件」為名,配合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鼓吹傳揚「結束一黨專政」主張,即使沒有明確或詳細計劃,只需主張,便自然達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合理效果,構成違反國家憲法、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
鄒幸彤申請專家證人被拒
就此,鄒幸彤曾向法庭申請傳召專研社會運動的台灣學者何明修任辯方專家證人,何是社會學資深專家、專研社會運動,包括分析運動中的口號涵義,鄒幸彤指申請何明修出庭,可就支聯會五大綱領中的「結束一黨專政」提供專家意見,解釋綱領並沒違反中國憲法。不過,法庭最後以專家證供與案件無關為由拒絕。另外,控方指犯案日期為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即《國安法》實施翌日至支聯會多名常委被捕當天,不過證據就主要依賴82條橫跨1996至2021年的片段,涵蓋支聯會自 1996 年起的六四晚會、洗刷國殤之柱活動及被告公開發言,當中不乏三十年前的言論。而82條影片中,在2020年國安法生效前發生的佔59段,佔控方證據片段逾七成。
法庭質疑證據相關性
就此,法庭多次關注其相關性,指出控方所依賴的是2018年修憲後確立的憲制背景,亦同意《國安法》不具追溯力,質疑庭上看20、30年前片段意義不大,反問「點解要睇啲十幾廿年前當時又唔犯法嘅嘢呢?」其後控方同意2018年前片段改以謄本處理,庭上只播放2018年後影片。
而獲准在庭上播放的2018年修憲後片段內容,亦多次遭法庭質疑與案件無關,包括2019 年 5 月 29 日何俊仁於「桑海神州」接受桑普訪問片段,主要談「反修例運動」;2019年10月1日遊行片段,李卓人、何俊仁等人手持「結束專政 還政於民」橫額,高喊「沒有國慶,只有國殤」、「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前眾志主席羅冠聰以視像方式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的發言。
此外,被告鄒幸彤就在庭上播放2018年6月《博聞社》討論會片段的謄本中,發現近20錯處,連「王丹、李卓人都寫錯名」,法官亦認為謄本太多錯處,要求控方重新整理。
控方只傳召一名證人,即曾就六四集會發出反對通知書的警司周詠儀。她供稱有關決定主要基於疫情下的公共衞生考慮,法官亦表示未見其他與國安相關因素。
除了美國、歐洲多國領事代表到場傍聽,前職工盟主席吳敏兒、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前社民連成員曾健成(阿牛)、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等民主派人士及不少巿民亦有到場支持。案件將於3月9日續審,公眾可繼續留意審訊進展,並持續以旁聽、轉發資訊及公開關注等方式,表達對李卓人及鄒幸彤的支持與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