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你的勞工權利| 老細有無權以生意不景為由,拒發年終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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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農曆新年臨近,有唔少打工仔都望住果份年尾雙糧,期望過番個肥年。但好景不常,近年市道低迷,有打工仔抱怨,老細忽然話生意不景,拒絕發放今年份雙糧。以往年年出開,工人心態呢個本身係應得,依家忽然話無就無,到底老細有無權咁樣做?

遇到呢個情況,大家先要睇番自己簽過果份合約,裡頭對於花紅、雙糧或年終酬金嘅條款係點規定。《僱傭條例》11AA條指明,不論呢類年終酬金名稱為何,員工以往收開嘅,都應被列作合約權益,除非有書面條款作相反證明。所謂相反證明,就係老細有無喺合約裡頭列明年終酬金係屬於「賞贈性質」或「酌情發放」。如果合約內無呢啲條款,老細就不能夠單方面以生意不景為由,任意扣起員工應得嘅年終酬金。

另外有一種情況,合約雖然無列明「賞贈性質」或「酌情發放」,但就表示屬於「有條件性發放」,並唔係自動享有。例如,員工要喺指定期間內跑數達到某個指標,先可以獲得。咁呢個都唔係老細可以任意扣起,而係要客觀睇番員工表現或營業數字。只要滿足咗相關條件,老細就須按合約支付。

年近歲晚,亦有員工不幸食咗無情雞,仲未拎到份年終酬金,就要被迫離職。遇到呢個情況,大家就要睇睇本身公司規定嘅酬金期,係點計算。假設你果份年終酬金係合約福利,酬金期係由1月至12月,但到農曆新年先出,咁只要你已完成酬金期先離職,老細都要將整份年終酬金出番俾你。即使未完成酬金期,員工被解僱或裁員,只要做滿3個月或以上(首3個月試用期不計),仍可按比例獲得。不過要注意,自己辭職嘅員工不符合資格領取按比例計算年終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