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勞工組織(ILO)今年6月通過全球首份《平台經濟體面工作公約》(Decent Work in the Platform Economy Convention, 2026),中國代表團投下贊成票。公約要求各國保障平台工作者享有合理報酬、職業安全、社會保障、演算法透明,以及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等基本勞工權利。
今年五一勞動節,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高調落區做show,扮演「一次性外送員」聲稱體驗外送員辛勞,但對於啟動立法工作,真正保障長期處於高風險、低保障、責任自負的制度邊緣的外送員,卻一拖再拖,至今仍未見有立法具體方案、時間表或公眾諮詢。反觀台灣,年初已通過專門保障外送員權益的法例,針對職業安全、保險及平台責任作出規範,而亞洲多地已開始正視平台經濟下的勞工保障問題,香港在平台經濟迅速擴張的情況下,立法步伐明顯落後。